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应云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2019年3月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应云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贺文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2019年3月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贺文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秋菊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2018年3月8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8年3月8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吴秋菊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已经2017年2月2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欧阳树生辞去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8年4月26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陆鸿辞去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18年6月28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黄薇辞去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自本决定通过之日起,黄薇的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7年8月25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邓海波辞去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易佳良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唐湘林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刘鹏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2017年12月11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11日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易佳良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