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国雄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孝感市人大常
(2018年4月26日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的意见、孝感市委的建议和周先来同志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孝感市第
(2018年2月5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文浩辞去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8年1月4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仁生辞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2018年1月8日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作雄同志因职务调整辞去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7年12月29日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滕刚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别必雄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27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别必雄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