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汪细少等同志辞去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近日,湖北省鄂州市发布了关于《关于接受汪细少等同志辞去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鄂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2019年2月26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汪细少、王家绪两名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决定:  接受汪细少辞去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王家绪辞去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汪细少、王家绪辞去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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