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共1人)。 饶晓,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68年11月出生,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6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89年6月到鄂城重型机器厂劳动人事科工作,1991年5月到团市委工作,先后任团市委办公室副科级干事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陈少杰,男,汉族,湖北武穴人,1960年1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鄂州市第一轻工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鄂州市计划委员会工委委员、副主任,鄂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工委委员、副主任,鄂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共1人)。 余子悦,男,汉族,湖北蕲春人,1968年8月出生,1994年12月加入民革,1987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1998年7月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曾在鄂州中专、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历任鄂州中专教务处副主任、政教处主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姜飞轮为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江国新同志因职务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江国新同志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谢方同志因职务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谢方同志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明思哲为鄂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 明思哲的鄂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和清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项萌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航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柯冰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