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赵素萍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本人申请和法律规定,决定接受赵素萍同志辞去济源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10月9日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郝祥国、李玉田辞去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鉴于郝祥国、李玉田同志到龄退休,根据本人请求和法律规定,济源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郝祥国、李玉田二位同志辞去济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济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8月11日

关于接受柯俊同志辞去州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柯俊同志根据省委关于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的要求,请求辞去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恩施州第八届人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丁小强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

(2019年1月1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省委关于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的有关精神和丁小强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决定,接受丁小强同志辞去咸宁市人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仕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徐仕新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决定,接受徐仕新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

关于接受李乐成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9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根据李乐成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乐成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

关于接受潘启胜同志辞去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

(2019年1月10日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的意见和潘启胜同志辞去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潘启胜同志辞去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钟伟宁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

(2019年1月8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钟伟宁辞去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