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郭美珍同志科级非领导职务任职备案的函

市司法局: 经研究同意备案: 郭美珍同志任新余市司法局主任科员。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同意钟奇珎等同志科级非领导职务任职备案的函

市卫生局: 经研究同意备案: 钟奇珎同志任新余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科员; 廖菊生同志任新余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科员; 袁晨同志任新余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起算。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同意刘平华同志科级非领导职务任职备案的函

市卫生局:经研究同意备案:刘平华同志任新余市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同意曾惠玲等同志科级非领导任职备案的函

关于同意曾惠玲等同志科级非领导任职备案的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研究同意备案:曾惠玲、张小红同志任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主任科员;张文军、宋振明、何昌明、廖玮、赵绍杰、彭小明、刘九生、刘永国、李国荣、涂国凤、陈连儿、邹新根、陈昕、胡志平、谢伟云同志任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

关于同意廖金华等同志科级非领导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政府办(法制办),档案局: 经研究同意备案: 廖金华、刘华军、钟宇虹、肖亮、应姿、谢小敏、张涛、林峰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祁锐、熊宇梅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丁剀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傅剑锋同志任新余市档案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刘焦华、丁禾根同志

关于同意唐慧春等同志科级非领导任职备案的函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经研究同意备案: 唐慧春、魏江军、宋荣青、漆勇光同志任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09年7月27日起算)。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同意胡莉花等同志科级非领导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备案: 胡莉花、廖细生、章涛、贺小青同志任新余市公路管理局主任科员; 姜春发同志任新余市畜牧兽医局主任科员; 杨水辉、章小安同志任新余市环境保护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主任科员。 黄奎任新余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何文芳同志的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