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俊照同志任职意见的函

中共万年县委组织部: 你部2月5日《关于曹俊照同志任职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我办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任命曹俊照同志为万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函告中共上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2015年4月22日

关于同意周志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函

中共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周志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函》悉。经研究,同意:  周志春同志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浙江宁波商业技工学校)党委委员、书记;  俞位增同志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浙江

关于章吾忠等同志职务任免建议的函

市国资委:  因工作需要,原宁波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兼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蒋春豪,副主任兼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洁调任机关等其他部门工作,章吾忠任宁波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方便工作,建议章吾忠同志任宁波市土地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免去蒋春豪的宁波

关于同意徐盈群同志任职的函

中共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徐盈群同志任职的征求意见函》(浙商司党〔2013〕3号)悉。经研究,同意贵单位提出的徐盈群同志作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拟任人选。  此复。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

关于同意张炳灿等同志任职的函

中共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贵单位《关于张炳灿等同志任职的征求意见函》(浙商司党〔2012〕26号)悉。经研究,同意王广军、严祥和、张炳灿、陈银山、周波、俞位增(以姓氏笔画为序)等6位同志作为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浙江宁波商业技工学校)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意张炳灿同志作为新一届党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意俞

关于徐东航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的函

  关于徐东航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的函市直机关党工委:  经局党组研究,建议徐东航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干部任职函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2012年4月28日印发

关于同意郭美珍同志科级非领导职务任职备案的函

市司法局: 经研究同意备案: 郭美珍同志任新余市司法局主任科员。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