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8年4月26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同志的提请,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决定:免去史改香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张项彦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正刚、市人民政府市长段喜中、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涛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宏民的提请,于2006年4月10日通过决定: 任命: 赵家敏同志为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宏同志为济源市人事局局长; 胡亚锋同志为济源市农业局局长; 李培献同志为济源市文化广播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第十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段喜中同志的提请,于2004年月10月26日通过任免决定:任命: 吴丽鸣同志为济源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免去:丁全明同志的济源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吴丽鸣同志的济源市科技局局长职务。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8年1月9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桂英同志的提请,于2018年1月9日通过决定:张啸同志任济源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治秀同志任济源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贺才法同志任济源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占利同志任济源市监察委员会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正刚、市人民政府市长段喜中的提请,于2005年4月7日通过决定: (一) 任命孔繁春同志为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俊岭同志为济源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二) 任命李天侠同志为济源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于琳同志为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2年5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王宇燕同志的提请,于2012年5月4日通过决定:任命:陈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年5月4日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正刚同志、市人民政府市长赵素萍同志、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涛同志的提请,于2009年8月27日通过决定: (一)于合义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建庄同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贾运才同志为济源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2017年11月30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宇松同志的提请,于2017年11月30日决定任命:翟伟栋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汤继涛同志为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善祥同志为济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