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2017年11月30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宇松同志的提请,于2017年11月30日决定任命:翟伟栋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汤继涛同志为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善祥同志为济源市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7年5月11日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宇松同志的提请,于2017年5月11日通过决定:(一)卫同升同志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苗红星同志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二)任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2年4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正刚同志、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王宇燕同志的提请,于2012年4月24日通过决定:任命:赵书乾同志为济源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张世武同志济源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兵奇同志济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宇松同志的提请,于2017年6月6日通过决定:任命:李红念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免去:侯钦东同志济源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6月6日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第十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段喜中同志的提请,于2004年月10月26日通过任免决定:任命: 吴丽鸣同志为济源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免去:丁全明同志的济源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吴丽鸣同志的济源市科技局局长职务。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0年10月9日通过决定:任命:何雄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10月9日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8年4月26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同志的提请,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决定:免去史改香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张项彦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济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赵素萍的人事任命提请,于2010年5月17日通过决定:任命苗圃为济源市体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