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5月部分干部任免情况

近日,湖北省鄂州市发布了关于《2014年1—5月部分干部任免情况》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鄂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肖笛同志任市委副秘书长、市改革办主任,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杰同志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副县级),免去其市委保密局局长职务;   胡和平同志任市委保密局局长(副县级),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游惠民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叶仁祥同志任市委“610”办公室副调研员;   柯晓辉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县级干部督查员;   李跃超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   廖金星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杨晓梅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常务,正县级),免去其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熊新阳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提名)职务;   王端生同志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长,原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李明清同志任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正县级),免去其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熊向阳同志任市法学会秘书长;   赵旦明同志任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长职务;   陈世地同志任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仲寅同志任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免去项国兴同志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曹军同志任市改革办副主任,免去其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吴宏发同志任市改革办副主任;   范国珍同志任共青团鄂州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赵菊香、瞿润红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姜鸣同志任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赵良华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张从云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傅方勤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调研员,免去其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苏柳英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副调研员;   汪卫华同志任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纪俊华同志任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刘文俊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提名),免去其梁子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汪明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市农业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廖春花、蔡玉珍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   李力建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提名),免去其市公安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孟昭茂同志任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局长、鄂城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韩才兵同志任市公安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华容区分局局长、华容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王灵光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政委职务;   汪光亮同志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   王燕明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其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岳正荣同志任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委职务;   吴卫东同志任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委;   黎青云同志任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市公安局华容区分局政委职务;   汪和清同志任葛店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喻国鑫同志任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葛店开发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杨朝阳同志任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局长、鄂城区政府副区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春林同志任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政委;   王继春同志任市公安局华容区分局局长、华容区政府副区长,原任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张继雄同志任市公安局华容区分局政委;   周家立同志任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局长、梁子湖区政府副区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政委职务;   吕仲清同志任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政委;   免去刘国胜同志葛店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范玉姣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志刚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熊才耀同志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县级);   范超余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原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高戬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提名)职务;   免去毛才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金明健同志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招投标监督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职务;   刘恒波同志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董发胜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免去其市城市圈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民强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免去其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不再聘任为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吕海洲同志任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   熊金林同志任市城市圈建设办公室主任(副县级);   吴文华同志任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县级);   刘艳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万兴平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陈卓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   张秋怀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高元生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刘大槐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詹斌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党委委员,由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聘任为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聘期五年,聘期内享受副县级待遇;   黄开意同志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洪杰同志任市农机局局长;   曹廷友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农业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周克威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   张龙武同志任市农机局副调研员;   免去姜新田同志市农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胡金平同志任市住建委副调研员,免去其市信访局副调研员职务;   任东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职务;   高国献同志任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湖泊管理局专职副局长,免去其市农业委员会党委委员、市农机局局长职务;   陈筱云同志任市河道堤防管理处主任;   朱峰同志任市水务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河道堤防管理处主任职务;   刘利国同志任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纪昌钰同志任市商务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饶浩洲同志任市文化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鄂州职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叶丽娅同志任市文体局副局长,免去其鄂城区人大副主任职务;   高涛同志任市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金浩明同志任市文化体育局调研员,免去其市文化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陈华侨同志任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县级);   范金双同志任市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孟宪群同志任市农发投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   周岫同志任鄂州职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免去其市文化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刘江海、周铨松同志任梁子湖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孙纯杰同志梁子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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