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雷涌泉同志辞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发布了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雷涌泉同志辞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荆门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2018年8月2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雷涌泉同志辞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雷涌泉同志辞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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