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解读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发布了关于《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解读》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滨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一、部门职责界定

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内容。

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对负责审批或指导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审批部门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非许可经营活动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非许可经营),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无证且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许可审批部门查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培训。要求各县区将其纳入培训计划,确保有关人员准确把握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理念原则。二是,强化措施,落实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职责。下发《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管衔接,明确区分“无照经营” “无证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三种情形及各自的查处部门,准确把握职责边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正面引导,通过全方位宣传,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查处无照经营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抵制、打击无照经营违法活动的良好氛围。四是做好案件公示、通报和移送。依法按时将无照经营案件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三、存在问题

一是查处力量不足。存在执法人员少与检查对象多的局面。仅市局就有4522户企业,存在较大的超范围经营监管压力,各县区除企业外还有大量个体户、农民合作社监管。二是执法中调查取证难。大多无照人员文化素质较低或贫困人员,对监管部门的查处工作不配合不理解,甚至抱着抵触的态度,使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三是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定位难。无照经营者多集中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规模小、流动性强,隐蔽性大。四是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合法经营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逃避税费和国家的正常监管,降低交易成本。

四、下一步打算

1.强化培训宣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政策掌握水平,提高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认识。

2.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查处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综合执法支队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形成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合力。

3.强化考核督导。加强调研和督导,健全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区)工作机制、查处方案、工作成效等情况开展考评,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落地见效。

4.探索发现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无照经营发现机制,试点将无照经营查处纳入乡镇(社区)社会治理网格化、食品协管员网格化等工作体系内容,构建无照经营线索排查、抄告、查处一体化综合治理新机制。

5.修订相关政策规定。2016年代市政府起草印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7年10月公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2019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今年待省政府出台意见后,修订起草我市落实意见,进一步压实、衔接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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