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创新探索“互联网+公积金” 实现服务方式和效果“双到位”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发布了关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创新探索“互联网+公积金” 实现服务方式和效果“双到位”》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滨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3月30日发布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体反映了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过去一年的各项业务运行情况,全面总结了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作出的作用和努力。

《报告》中总结了哪些数据?有哪些“干货”?又有哪些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就带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一、总体运行呈稳步增长态势

《报告》显示,我市2019年公积金业务运行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缴存额、提取额、贷款额均有不同幅度增长。资产高效平稳运行,公积金制度作用有效发挥。

(一)缴存额同比增长13.45%

《报告》显示,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2.85亿元,同比增长13.45%,高于全省9%的平均增幅。2019年末,缴存总额185.98亿元,同比增长21.45%;缴存余额102.00亿元,同比增长14.52%。

(二)提取额同比增长17.53%

《报告》显示,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19.91亿元,同比增长17.53%,占当年缴存额的60.60%,比上年增加2.09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83.98亿元,同比增长31.10%。

(三)个人住房贷款额同比增长35.38%

《报告》显示,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59笔29.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9.22%、35.3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25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7万笔157.68亿元,贷款余额98.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50%、22.61%、23.7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6.24%,比上年增加7.16个百分点。

二、缴存突出三大特点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报告》显示,2019年,净增缴存单位554家,净增缴存职工0.83万人;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4.14%、3.69%和13.45%。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得到进一步扩大。

(二)非公企业公积金建缴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缴存职工中,外商投资企业占3.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10%。从新开户职工的单位性质占比看,新开户职工中,外商投资企业占4.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47%。说明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三)“控高保低” 中、低收入群体成缴存主力军

《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高于12%、不低于5%。从缴存职工和新开户职工收入水平占比看,中低收入职工占全部实缴职工人数的99.08%,说明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增值收益稳步增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方面积极有效运作资金,满足提取、贷款等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采用购买大额存单等方式开展保值增值业务。2019年,实现增值收益17252.87万元,同比增长39.79%,增值收益率1.80%,比上年增加0.33个百分点。

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贡献突出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富强滨州”建设提供了安居保障。

2019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387.7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87.69万元。 2019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308.35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5.6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1.07%,比上年末增加0.8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5964万元。

五、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有效

在贷款规模大幅扩大的情形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稽核、事后审计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风险防控工作力度。截止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8.57万元,逾期率0.07‰,远低于全省0.28‰的平均水平。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19632.4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6%。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个人贷款资金安全完整,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六、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保刚需

(一)对首次贷款和购买中小户型支持力度大

2019年,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88.6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38%。贷款职工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63%,90-144(含)平方米占67.54%。

(二)出台差别化信贷政策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住房贷款政策调控力度,重点在支持刚需、满足改善型住房、支持租赁住房上发力。调整贷款认定次数,由原来只认定公积金贷款次数调整为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综合认定贷款次数,并对第二次贷款人员降低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40万元。支持职工租赁住房。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1.2万元/年提高至1.5万元/年,有力支撑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三)支持中、低收入群众成效明显

2019年,我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59笔29.08亿元,创历年新高。《报告》显示,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99%。反映出去年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房住不炒”的贷款政策调整已初见成效,突出保障了中、低收入人群的刚性购房融资需求,受政策调控影响的主要是住房条件较好的高收入人群。

(四)支持异地购房需求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适时拓宽服务范围,扩大贷款受益群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报告》显示,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570笔22157万元。

七、住房消费提取占主导,年人均提取达3.96万元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创新高

2019年,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建造、翻建、大修等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共16.26亿元,占全年提取金额的81.67%,同比增长27.2%,创历年新高,凸显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中、低收入职工收益多

从提取职工收入水平看,中、低收入占98.53%。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给中低收入者进行住房消费提供了更多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减轻了住房消费负担,进一步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

八、创新完善管理服务,实现为民服务高效快捷

(一)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放管服”改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取消开发商阶段性保证金,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新上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了缴存、提取等业务的无纸化办理和证明材料反复使用。再造业务流程,开展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全市窗口落实了“综合柜员制”,提取业务实现“全市通办”。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优势,信息化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高质量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国数据平台接入、异地转移接续直连等重点工作,业务需求得到全面满足。做好基础数据整改工作,数据标准、数据质量达到全省系统领先水平。加强数据共享运用力度,实现10个部门43项数据的共享,并成功应用于网上业务办理和线下业务受理核验。截至目前,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业务4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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