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良胜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发布了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良胜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咸宁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2019年4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程良胜同志的辞职请求,参照地方组织法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接受程良胜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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