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中共太仓市委研究决定,对方海宁等9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中共太仓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联系电话:0512-53540121,通信地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周颖同志任苏州第十中学校长;徐俊华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院长;贾秋放同志任市广济医院院长。以上同志均为试用任职,试用期一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17日 市政府关于周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苏府人〔2020〕6号)
苏府人〔2012〕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伟俊同志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刘怡、胡成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高晓东同志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苏府人〔2017〕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万青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4日文档附件:市政府关于周万青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