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www.*****.gov.cn)点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进行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结合自身履职特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思路,明确主动公开重点,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依法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履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审核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制度,对信息公开实行“分工负责、三审通过”的原则,由市内各分支机构拟公开信息所在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依职责分别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批准的政务信息不得对外公开。

(二)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一是依托**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供的窗口,及时将我市金融统计数据、重要政策措施信息、金融服务和管理措施等信息进行公开。二是推进行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公开,按国家标准编写了《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国债兑付项目办理规程》、《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项目办理规程》,主要从服务事项的范围、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审批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等10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编写。便民服务办理规程条理清晰、通俗易懂,通过**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向全社会公开。三是重新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开。对人民银行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外债签约即时没逐笔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核实。同时,根据职责变化,取消了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审批事项,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

(三)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在机要保密室专网配备专用电脑设备接入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由专人管理和使用。

(四)加强工作保障机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中支党委统一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事务部门法律保障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先后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规定、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等七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和机构设置信息

公开了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历史沿革、主要领导简历、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规信息

公开了与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信息

公开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公开了国债兑付、征信管理等便民事项的范围、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审批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工作计划与总结

按年度向社会公布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五)金融知识

主要包括: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支付结算管理、货币发行、经理国库、征信管理、反洗钱等知识。

(六)政务公开信息

公开了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的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政务公开规定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1、门户网站公开。社会各界可通过互联网进入**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点击“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进入子栏目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2、公开栏公开。由办公室负责,就有关金融知识、工作职责、服务规范等内容通过宣传橱窗予以定期公开。

3、资料架公开。将本行各对外业务和行政许可项目的操作指南、服务指南编印成册,放置办公室阅览室资料架(办公地址:**市长虹大道100号),供群众查阅。

4、组织媒体采访报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人行最新政策和举措,就社会关注热点回答记者提问,进一步推进人民银行工作透明化。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未收到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人行政务信息的申请。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人民银行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未向任何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收取人民银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是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继续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逐步加大内外部政务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二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与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创造良好氛围、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行市中心支行,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