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中国**网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宗局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关注舆情民意,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和有序进行。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形成从文件信息的审签到公开之间的紧密衔接,以保证可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局各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两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情况为: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查询服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对外公布。

3、2015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量为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2015年度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有些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强化落实,提高内容丰富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市民宗局,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