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三号)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发布了关于《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三号)》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荆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三号)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表决通过:
任 命:
罗会林为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娟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周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杨清华、郭元亮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万诗雄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娥、刘明金、王华、安立、朱峰、张方征、陈洁、李国艳、刘家勇、陈萌、杨道山、刘明科、赵谦、黄远平、郭庆莉、郑扬菲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杨昌桂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 去:
张明祥的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李新建的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雷万林的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周家龙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贵坤、邹贤德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娟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何炳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良英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陈爱平的荆州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批准免去:
何良才的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 云帆)
附件: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