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机构“岗位标兵”的通报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发布了关于《关于表彰2017年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机构“岗位标兵”的通报》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抚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各县(区)办事处、市中心各科室:

  根据市中心党总支和工会《关于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实施办法》(抚公金党字﹝2016﹞21号),近期,各办事处、市中心各科室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认真民主地开展了今年上半年“岗位标兵”的评选。经市中心工会审核并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本次评选为“岗位标兵”的邓美容、龚凯、平莎莎、龚美华、刘奖、张素华、张京、吴莉莉、李萍、乐志慧、游小云、余潇、郑雷生、邹国韬、单义忠、吴健、廖舒慧、丁勇军18位同志在全市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示范带动,再立新功,更好地服务抚州公积金事业发展;全中心的干部职工要以评选出的岗位标兵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市中心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同时要严肃指出的是:个别办事处仍然存在一些职工是非观偏差,不能客观地看待评价自己和同事,致使评选工作无结果而落空,需要认真反思并加以改进。

 

 

 

 

 

 

 

   中共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会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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