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公安机关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的命令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发布了关于《关于表彰全市公安机关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的命令》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抚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抚州市公安局命令

 

抚公奖〔2017〕7号

 

关于表彰全市公安机关中共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的命令

 

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个严防、两个确保、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不断深化“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充分发扬顽强拼搏、连续奋战的优良作风,全力开展涉稳情报信息搜集研判、重点人员稳控、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安保任务,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特命令:

授予下列12个单位“全市公安机关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抚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

乐安县公安局

宜黄县公安局

南丰县公安局

南城县公安局

金溪县公安局

资溪县公安局

黎川县公安局

崇仁县公安局

广昌县公安局

 

此令

 

抚州市公安局局长  万 凯

             

        2017年11月23日

 

抚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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