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表彰的命令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发布了关于《关于给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表彰的命令》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抚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抚州市公安局命令

 

抚公奖〔2017〕8号

 

关于给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表彰的命令

 

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启动以来,市公安局机关全体民警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到十九大安保工作中,充分发扬恪尽职守、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强的措施,全力维护抚州社会政治、治安稳定,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特命令:

一、  给下列7个单位各记集体嘉奖一次:

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直属一大队

抚州市公安局治安防控部基层基础工作支队

抚州市公安局治安防控部巡逻防控处突支队

抚州市公安局侦查实战部五支队

抚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部受案信访室

抚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部国保支队

抚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部情报支队

二、给下列103名同志各记个人嘉奖一次:

交通管理部(26名)

刘 意、吴国勇、姜军英、袁明琦、赵党全、印乐柠、吴 松、刘琴琴、肖建刚、吴军民、易 柯、李 星、全剑锐、喻静恒、李永胜、吴志华、王林香、徐 旭、赵志辉、张顺成、戴晓东、邹 鹏、余志军、吴志刚、李义正、陈 超  

治安防控部(25名)

舒 翔、胡本阳、程国祥、何 兵、李海滨、黄军华、蒋 波、艾 诺、刘 芹、李子扬、王国平、黄 睿、胡建军、祝 擎、熊 伟、吴长贤、陈明顺、刘 辉、梁 兵、皮勇兵、李 赣、陈 勇、童 灵、李恩远、何 伟

侦查实战部(18名)

黄 未、张 超、邓 辉、万 昀、何 苗、周 聪、 邓志敏、邓春林、黄永曦、周 婷、黄 勇、肖 寒、刘 旻、曾永辉、张 茗、吴 佳、丁志勇、黄 振

执法规范部(13名)

华建刚、梅文峰、魏一明、何 俊、卢才宗、熊 斌、朱军峰、刘炳文、周军泉、魏 强、黄 俊、周文奇、宗旭明  

综合管理部(7名)

洪向峰、李 勇、吴芃、孙 毅、王燕辉、邓为超、黄 艳

情报指挥部(4名)

付 鹏、张奇峰、刘静伟、周武建

国内安全保卫部(2名)

吴 盈、何 龙

科技信息部(2名)

周超常、黄 飞

行政服务部(1名)

万 松

东乡区公安局(1名)

魏 巍

南城县公安局(1名)

刘国林

金溪县公安局(1名)

李 俊

乐安县公安局(2名)

罗泉泉、肖惠娟

 

 

此令

 抚州市公安局局长 万凯

        

          2017年11月23日

抚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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