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发布了关于《关于表彰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抚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局属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全体党员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敢于争先,经各党支部民主推荐、局党委研究,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决定对以下10名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予以表彰:
一、优秀共产党员(10名):
局第一党支部:黄真、吴晓红
局第二党支部:张妮慧、何影
社会福利中心党支部:罗清平、胡凯明
军休所党支部:胡泰生、夏绍友
殡葬管理处党支部:陈莎
救助管理站党支部:程玫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
局第一党支部:姚华丰
局第二党支部:黄缔
社会福利中心党支部:周丹
殡葬管理处党支部:单桂林
军休所党支部:周建辉
救助管理站党支部:姜文标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中国共产党抚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支部委员会
希望受表彰的党员和党组织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全局党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更加务实的创新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和更加高效的工作节奏,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中比学赶超,为我党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抚州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