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决定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发布了关于《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决定》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抚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决定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51号)精神,通过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推荐,省级组织专家两轮评审,评估组实地评估和网上公示,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南昌市莲塘一中等77所学校“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师德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主动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附件:赣教师字〔2017〕44号 (2).doc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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