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县(区)司法局业务工作目标考评的表彰决定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发布了关于《关于2018年度县(区)司法局业务工作目标考评的表彰决定》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抚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各县(区)司法局、高新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处、局)室: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拓创新,认真履职,干在实处,较好地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与法治社会建设“两个深度融合”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现一批先进典型。

为切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度抚州市县(区)司法局业务工作目标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司字〔2018〕7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目标考评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2018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

东乡区司法局、南丰县司法局、资溪县司法局、

黎川县司法局、临川区司法局、宜黄县司法局。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司法局要珍惜荣誉,再创佳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以过硬的作风、创新的举措、争创一流的业绩,努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特色创品牌上新台阶。

 

抚州市司法局

2019年1月30日

 

2018年度,县,区,司法局,业务,工作,目标,考评,表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