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科室和优秀工作者的决定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发布了关于《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科室和优秀工作者的决定》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抚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抚水党〔2019〕14号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2018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坚持一个指导、突出三项攻坚、打好四大升级战”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同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表彰先进,调动广大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开创我市水利工作新局面,经全局干职工民主推荐测评、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科室和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我局“2018年度先进科室和优秀工作者”通报如下:

一、先进科室和优秀工作者名单

1、先进科室(4个):

办公室、计财科、建管科、安监科

2、优秀工作者(11名):

崔水来、黄 丽、李小娥、左绍情、汪 涛、邓 伟、

舒海平、王 立、汪春香、艾 俊、邹慧玲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科室和优秀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再立新功。同时希望大家向先进典型学习,全身心投入工作,为促进我市水利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抚州市水利局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表彰,2018年度,科室,工作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