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审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内容
(一)责任划分审核
1.对局领导班子所分管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进行审核,审核责任划分是否明确,任务分配是否合理,如发生人员变动应及时调整。
2.通过审核后,下发当年度《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工》。
(二)履职情况审核
全面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情况。
1.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分工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局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对分管科室和单位业务工作中可能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活动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把关。
3. 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年终干部职工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二、审核方式
(一)查记录 通过检查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各项工作部署会记录和相关工作执行的记录,审核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落实情况。
(二)调研检查 深入各县(市、区、山)**局和市局下属各单位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审核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落实情况。
(三)通过信访途径 利用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线索,审核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落实情况。
(四)企业征求意见 深入企业通过下发调查表的形式摸排问题线索,审核我局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落实情况。
三、审核主体
(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审核工作,由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导,针对各自工作职责和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进行交叉审核、检查。
(三)党支部与党支部,分别针对各自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开展交叉审核、检查。
(四)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审核工作。
(五)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审核工作,每年进行1次,审核情况报派驻纪检组。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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