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发布了关于《滨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滨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按照《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滨发〔2016〕22号)要求,将生态环境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方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与市政府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在日常工作中,领导班子自觉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责任书确定的事项认真组织实施,并逐步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制定了《滨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法治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布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权力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文字、音像记录,加强档案管理,做到全过程记录。依法公布《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2、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地方立法。牵头起草《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参与制定《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为解决我市扬尘污染问题和海岸带生态环保与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实现了地方环保立法的重大突破。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1、广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按照滨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通过滨州电视台、滨州日报、微博微信等新闻网络媒体,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和乡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按照滨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分别邀请原环境保护部人事司司长李庆瑞、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邹世英作了专题讲座,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3、建立专家智库,强化专业支撑。市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签署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创了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与地方政府签署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先河。 (四)强化环境执法,着力推动依法行政 1、开展利剑2019百日攻坚。按照“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分管市长包行业”的工作机制,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22名市级领导轮流带队“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全市各级累计检查1552次,检查点位9637个,发现整改问题837个。 2、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建成排污单位1624家的“双随机”信息库,全年抽查污染源1255家(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34件,罚款金额4626万余元,移送拘留25起,并进行了信息公开。 3、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和资源,检查排污许可证企业164家,对发现的80余项问题帮扶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保法律法规更新修订较快,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需要强化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部分企业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三是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创新法制教育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维一体”学法制度,即“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法制审核队伍学法”,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实现干部队伍培训全覆盖。二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制定“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活动方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通过法律咨询服务、环保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充分保障群众权益。三是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印发实施方案等措施,探索建立案卷评查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推动案卷评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保重大政治责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二)创新执法机制,坚持执法帮扶结合 聚焦主责主业,以工业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为重点,集中力量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企业帮扶工作。严格按照综合执法、专项执法、专案执法、执法监督和计划外执法等五类执法要求,规范现场执法程序,对涉企行政执法实施备案工作。 (三)坚持多措并举,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范各类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行差别化监管,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以案释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以真实案件作为做好最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题材。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配套联动的环境保护法治氛围。 (四)深化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随着地方机构改革、环保垂改、综合执法改革等三大改革深入推进,逐步梳理、规范、明确机构职能、厘清职责边界、完善权责清单。强化环境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法制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实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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