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发布了关于《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滨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滨州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推进《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化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职,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一)加强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梳理我委行政权力事项,形成《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暨市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目前市级行政权责事项共23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79项、行政强制事项11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行政检查事项64项、行政奖励事项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2项、公共服务事项42项。权责事项清单及时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完成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事项梳理工作,对省196项政务事项全部认领、完善信息、审核并提报,完成率达100%。完成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认领和要素信息填报工作,完成646项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及政务事项服务流程图、服务指南等制作和事项办理材料、政策依据等录入工作。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日常维护,推动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等信息要素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备案等业务。积极参与“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将医疗机构校验中原由医疗机构提交的不良执业记分行为证明变更为线下协查获取。严格医疗机构校验标准,对5家未及时校验的民营医疗机构下达限期校验通知书,对不符合基本标准的1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暂缓校验处理。开展了医疗机构不规范命名集中整治,5家不符合命名规范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整改。

  二、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落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工作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向本级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建立落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及时提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开展《滨州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立法起草工作,及时提报并加强与人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衔接,提升立法质量,提高立法科学性。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成《滨州市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等代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议宣布失效2件、建议修改1件。

  (三) 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扎实运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拓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全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委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讨论,审查合同48份,参与信访咨询处理2次,参加会商重大事项2次,对涉及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疑难纠纷和信访等行政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三、强化综合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贯彻落实委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按照新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管理,形成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有规范、设备齐、业务精、重改进”的良好运行态势。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共有61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统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落实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与日常监督工作和本地工作实际相结合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精准监管,严格执法。2019年受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922件,完结率达100%。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消毒餐具饮具专项监督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市共监督检查11079户次,监督覆盖率95.30%,查处案件652件。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多环节把控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机构内部审核自纠作用,全年审查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2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我市卫生健康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强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利用部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信用滨州等信息公开载体,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单位官网和信用滨州网站及时公开群众密切关心的医疗卫生信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相关信息。及时在《滨州日报》、滨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卫生新闻、信息,面向全市发布卫生改革与发展政策、策略、进展,进一步增强公开、服务效果。政务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等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全年在部门官网主动公开信息1895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70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47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答复9条。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规范调解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信访处理“一把手”负责制。积极参加《问政滨州》节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省卫生健康委信访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信访事项处理中,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向社会公众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政策宣讲,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按时办结率达100%。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委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重点围绕《宪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组织开展集体学习。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上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起,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健康普法宣传。在万达广场举办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启动仪式,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推动互联网、新媒体普法宣传,积极参加滨州市广播电台《普法时间》节目,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普法直播;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卫生健康法律知识解读。

  (四)规范复议诉讼应诉。建立与司法局、法院间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制定《滨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规程》,做到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2019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019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要求,我市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拓宽和提升。2020年,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健康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组织开展好《滨州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切实增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法制审核,定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水平。

  二是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制定我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创新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和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加强“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非法行医等医疗健康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信用数据归集,加强信用信息报送;强化信用信息的使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提升行业诚信意识。

  三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拓宽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新颁布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梳理并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如期完成,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为建设“健康滨州”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提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秩序。

 

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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