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发布了关于《滨州市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滨州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2019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省市委和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积极履职,勇于担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为“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起草制定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36项重点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涉企执法备案检查、政府规章制定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争取领导支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12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20余件次。按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牵头完成考核任务。

(二)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全市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市区),全市两级政府全部参与争创,同时报送11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坚持问题导向,以创建为契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两张清单,开展示范创建整改工作,切实实现"以评促建"的目的。经省委依法治省办评审,我市被推荐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参与评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书面集中评审,进入了全国56个综合候选地区,迎接了实地评估。

(三)分层次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实行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年度述法、年度考法、任前考法、守法普法“五法并举”。邀请专家专题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部门分管法治负责人到浙江大学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抓住执法人员“重点群体”,开展2次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执法人员3583人次,组织3136人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开展“点单式”普法,明确了10项共性清单和53个普法个性清单。积极搭建普法平台,开通了“滨州法治”官方抖音号,做好市广播电台“普法时间”、鲁北晚报“普法直通车”普法栏目。抓住青少年重点群体,开展了“三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命名了全市首批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抓住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了普法征文比赛、“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优秀法治短剧(曲艺)作品征集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举办“宪法在我心中”-2019年滨州市首届“以案释法十佳案例”颁奖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晚会。

二、注重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以科学民主立法促进良法善治。科学拟定立法计划,建立立法衔接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向市人大提请制定了《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了《城市养犬管理办法》《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坚持民主立法,建立了2个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0个地方立法联系点,多次召集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和相关部门召开座谈、论证会,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建议。加强立法后的贯彻实施,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滨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一般性文件51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布了全市46个市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明确了 “三统一”工作程序,对县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报备的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制定《滨州市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完成对《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评估工作。实行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相结合,年内组织与营商环境不符、与市场竞争不符等专项清理5次,开展对2017-2019年现行有效112件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实行政府决策流程再造,创新建立“5433”政府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印发《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创新决策程序流程再造,严格规范五大程序,年内完成10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在全省会议做典型发言。政府常务会议题坚持“五关四要素”“三全三不”审核机制,年内审核常务会议议题106件,议题审核率由原来的20%提高到100%,实现议题全审核,议题否决率达14.2%。

(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法律顾问怎么办;打造营商环境,服务滨州发展,法律顾问怎么干”专题调研月活动。按照市委要求,向市委推荐6名法律顾问人员名单,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予以聘任。在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查、重大合同审查、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市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等方面,指派法律顾问参与,较好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

四、严格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召开全市三项制度现场推进会、落实会和培训会,编制工作指引和三张清单,明确推行标准。编制三项制度“施工图”,细化39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33个,下发整改意见书14份,检查县级执法部门190个。部署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审核发布行政处罚强制事项2.7万条。2019年10月1日起,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全部纳入网上运行。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座谈会上,我市就三项制度推行做了典型发言。

(二)打造执法监督“五化”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布确认市级执法主体63个,公示7275名执法人员信息,开通电子执法证,确保机构改革后执法工作不断档。针对幼儿园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群众关心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100余宗,发现问题逐一进行反馈。对市公安局、交通局等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做好重点领域执法监督。

(三)探索开展“证明材料不用跑” 改革。承接司法部“减证便民”试点,在此基础上,开展“证明材料不用跑” 改革,通过机关工作人员跑证明,代替群众跑证明。改革试点运行以来,取消证明事项17项,公布上级取消事项60项;公布告知承诺制试点事项129项;“不用跑”改革事项13项。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减少各类证明2.6万余件次,开出不用群众跑的证明6600余件次。这一创新举措被确定为全省首推。省司法厅厅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进行批示;在省司法行政改革会上推广;司法部简报刊登。

(四)制定落实涉企执法惠企政策。积极落实全市企业家大会精神,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执法监督保障。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针对涉企执法过频,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起草《滨州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检查过程、重大执法决定“三备案”等一系列惠企政策。在首个“滨州企业日”活动上,向全市企业家做了公开承诺。《办法》出台后,组织召开了学习培训班,发放企行政检查备案表三联单3万余份。省司法厅厅长对《办法》作出批示,要求进行总结推广。

五、坚持多元联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突破。加强机制、人员、经费保障,在全市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关三制’工作机制建设”工作;将县级5人、乡镇3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配备工作纳入市委1号文;起草了《落实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措施 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与市人社、人行、工商联等单位配合,市级行专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智慧调解”系统稳步推进,纠纷化解能力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出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年内全市调解矛盾纠纷11363余件。对1.4万名调解员进行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新成效。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呈现高纠错率、高和解率、低败诉率“两高一低”新成绩。优化复议工作流程,全面规范集体讨论、现场调查、听证会和案审会等环节,进一步修改完善集体议案流程,采取“汇报材料无结论”的形式,不对案件做结论性建议,提升办案质效,复议后被诉率下降到1.3%。印发了《关于开展复议案前调解快速处理行政争议工作的通知》,年内复议案前调解化解矛盾93起,平均办理时限6.3个工作日。坚持“府院联动”,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宇向东市长批示肯定。

(三)行政应诉工作实现新进展。创新建立以“明确三方职责,落实六项制度,强化三项措施,促进两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3632”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8.4%,位居全省第一位。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实现100%。与市中级法院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1次,行政非诉执行联席会议2次,组织专题业务培训两次。注重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庭审观摩活动21次;举办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裁决工作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有关处室领导来滨授课,取得良好效果。

六、强化服务意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升级。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群众评价机制,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开启智慧司法惠民新模式,建立触摸屏、“法律小管家”服务一体机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多次到县市区进行督导调研,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开展司法行政“强基固本”工程,举办全市司法所业务培训班,持续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协调乡镇政府调剂增加司法所人员,基层司法所人员均达到3人以上。

(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356件,同比增长36.6%。 创新实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与点援双结合”制度,市级中心实行双律师值班,提升援助质量。召开滨州市法律援助委员会全体会议,市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推进会议,19家市直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所有乡镇司法所、村(居)、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开启法律援助网络新格局。开展法律援助标准化试点,优化“一窗办理”“一次办好”服务流程,全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部达标。中彩金案件量和资金争取使用率实现翻番,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高标准完成司法服务流程再造,从范围、要素、分类标注、当事人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流程图等5大内容上梳理办事服务指南。印发《滨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涉及8类35项权力责任事项。

(四)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两阶段法考组织实施工作,集中开展网络化报名审核,审核报名考生信息1209人。建立滨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机制,与公安、无线电、电力等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全要素测试和封场测试,重点加强人员培训、技术保障、考务管理等环节,实现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次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有序。

(五)做好“两员”选任管理工作。完成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评优工作,举办全市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提升人民监督员专业化水平。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按照公告发布、建立候选人信息库、资格审查、公示拟任人选、人大任命、宣誓就职等环节,选出人民陪审员539名。

七、加强行业管理,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跨越式发展

(一)加快推动律师行业发展。狠抓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和律师行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全年开展法治体检246次,举办法治讲座120场;与市工商联开展了“亲商·润企法律服务团”走进无棣“面对面”服务活动;与市商务局联合召开了涉外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座谈会;举办了金融风险与破产管理业务培训班和涉外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班。起草《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落实惠企政策工作的实施细则》。组建了148人的志愿律师库,根据执业年限、业务特长、服务意愿等情况划分为ABC三类,实现服务与需求的精准对接。

(二)深化公证行业监管。开展全市公证案卷质量集中检查。指导公证协会召开二届二次理事会,成立投诉处理和惩戒委员会。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完成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研究课题。

(三)规范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召开全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鉴定机构推行服务标准化工作会议,制定《滨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推行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警示教育整顿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执业检查活动。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38人到全省四家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了考察学习。

(四)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出台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规划(2019-2022年)。完成5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6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年度考核。结合“问政山东”曝光问题,督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进行自律自查,指导市基协召开理事扩大会,进一步推进落实我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的措施。

八、抓好特殊人员管控,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智慧矫正”建设,全省“智慧矫正”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阳信县召开,“滨州智慧”在全省推广。圆满完成社区矫正安保维稳各项任务。国庆前夕,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完成了对全市所有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司法部予以表彰。在全省首个全面完成特赦工作,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召开专题会十余次,指导各县(市、区)对27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三次“大摸排”,全面完成了全市69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特赦裁定工作并予以宣告解除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网上追逃人员归“零”,成为全省唯一一个没有网上追逃人员的地市,该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多次褒扬。(二)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下发《关于国庆期间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近3年来刑满释放人员中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工作,圆满完成特殊人群管控任务。做好在监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预释人员回执发送工作,核实率达到100%,排名全省第一位。

九、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立法质量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进一步落实、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20年,市司法局将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总抓手,扎实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按照“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争先进位。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抓谋划。加强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查考核,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工作的意见》,定期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增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系统性、计划性。开展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学法效果。

(二)围绕制度设计抓立法。积极推动科学立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与市人大联合制定立法计划,推动出台2部法规和2部规章。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将不符合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文件全部清理。

(三)围绕法制审核抓延伸。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向县(市、区)和乡镇延伸。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囊作用,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规范。

(四)围绕公正文明执法抓监督。深化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五化”建设,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着力推动《全市企业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完善滨州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系统,提升监督效能。积极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证明材料不用跑”动态管理机制,拓宽“减证便民”工作的惠及面。

(五)围绕矛盾化解抓调解。着眼于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应诉,重点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积极推进庭前和解中心规范运行。深入落实“3632”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法院生效裁判履行率实现“双百”。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市委1号文关于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和《落实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措施 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落地落实。全面推广运用“智慧调解”系统,提升调解工作效能。

(六)围绕特殊人群监管抓规范。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和安全稳定分析制度,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监管。推广阳信县“智慧矫正”工作试点经验,运用信息技术,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严防脱管漏管、重新犯罪。

(七)围绕公共法律服务抓深化。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打造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结合“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加强对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督导考核。建立经费保障和工作运行长效机制,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化完善。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队伍监督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稳妥推进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在法律援助覆盖面、经费保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年增长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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