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陆善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发布了关于《市政府关于陆善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南通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陆善平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辛鸿堂同志南通市政务中心主任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刘建中同志南通市铁路办公室主任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葛鑫涛同志南通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陈宏同志南通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张林同志南通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丁蔚心同志南通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殷银林同志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华宵艳同志南通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杨兴贵同志南通市铁路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茅慧生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李信山同志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助理(副处级)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常苏明同志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副处级)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黄永辉同志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助理(副处级)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调市城乡建设局工作;

  免去于志祥同志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助理(副处级)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刘仁忠同志南通市民防局局长助理(副处级)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免去陈飞同志南通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助理(副处级)职务,享受同职级待遇。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