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发布了关于《江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的干部任免文件,一批干部即将在江门市新的工作岗位中得到锻炼和成长,一起来看看哪些同志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提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太白、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莫远航的提请,江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29日通过:  任命梁永祥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罗锦达的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黄传芳辞去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4月29日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3年4月29日江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江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24日在江门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江门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门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听取和审议江门市2002年财政决算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门市市本级2002年决算和2003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江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八、选举江门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九、选举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十、选举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