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宋伟职务的通知

淄政任〔2018〕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宋伟的山东省淄博市鲁中公证处主任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

关于韩修斌、徐海涛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韩修斌、徐海涛两位同志任淄博市商务局科员,时间从2018年11月13日算起。 中共淄博市商务局党委2018年11月14日

关于崔继纲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 淄博市规划局一处工作人员崔继纲同志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于2018年11月退休,退休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特此通知。 中共淄博市规划局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关于提名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一届董事、董事长和监事长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名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一届董事长、董事和监事长候选人及行长、副行长人选的通知》(淄政任〔2018〕12号)要求,提名:杲传勇、赵晓东、王强和马慧玲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杲传勇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侯全明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候选人。请按法定程序履行选举、聘任手续

关于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沈文宏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机关各科室:经研究,决定: 沈文宏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不再担任业务受理科(“12319”城管热线办公室)科长职务; 贾妍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高建中同志任市城市

关于于春雷、张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淄文党发〔2018〕52号)

市直文化各单位:经研究决定:于春雷同志任局行政许可科科长,不再担任局艺术科科长职务;张华同志任局艺术科科长,不再担任局行政许可科科长。中共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2018年10月26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那平等6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淄政任〔2018〕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那平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副主任(挂职,时间为一年);马靖为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许文安的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石志全的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