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信息办的精心指导下,**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紧扣财政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从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职责,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渠道、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强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早在2005年,我局就在市直部门率先制定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更为系统和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包括《**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办法》,《**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把完善网站建设和网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渠道,制定了《**市财政局网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的规定》等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朝着规范化发展,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条例》,将《政府信息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在2016年我们举办了全市财政系统公文应用和电子政务培训班,将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培训中,全面提高了全市财政系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我局还利用内外网、宣传栏等形式对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宣传,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四)拓宽渠道,加强宣传。一是创新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订阅号。我局于2016年3月正式上线“**财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对外发布财政政策、工作动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16年底,共推送财政信息203期,吸纳粉丝37998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二是在我局门户网站新开辟网上信访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调解专栏,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和接访渠道。此外,在局四楼文化长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在六楼档案室设立了公共信息查阅点,2016年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93人次,借阅文件数23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内容和数量:2016年,在我局门户网站**财政网“工作动态”、“县区财经”、“科室在线”、“媒体视线”等栏目发布1228条信息,在 “中国**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主要是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财政收入、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工作动态等,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掌握财政收支数据和财政各项工作情况。

公开形式:(1)中国**网、**财政网、“**财政”微信公众号;(2)财政宣传月活动,主要是各级财政干部深入基层、走进企业、走向街头宣传财政惠民惠企政策;(3)发放宣传册,主要是印发《财政惠民政策汇编》;(4)公共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审核流程进行操作,对统一平台电子依申请的内容及时回复并告知,为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纸质的依申请进行了归档,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台账。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有3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方式申请,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答复申请人。

(二)“不予公开”信息内容及原因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信息一般不予主动公开:一是正处于调查、研究、处理过程之中或者管理状况不够稳定的信息;二是针对特定主体的信息;三是涉密信息或纯属单位内部性质、与一般社会公众无关的信息;四是影响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的信息。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

在预算公开方面:一是按要求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财政网公开了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2016年市级人大预算草案及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二是督促市本级99个部门全部完成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15个县区也已全部公开了政府总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总预算。

在决算公开方面:一是及时通知批复,市财政局国库科于7月20日给局内业务科室发送《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在15日内将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给一级预算单位;及时将审定后的县区部门决算和省结算批复后总决算数据下达。二是及时通知公开,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于批复之日起20日内通过网络、报刊、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市级2015年部门决算汇总数和总决算已分别于2016年8月9日和10月8日在**财政网和**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部门决算公开了市级部门决算概况、决算情况说明及9张相关表格,总决算公开了相关收支表、转移支付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债务情况等17项内容。三是部署公开反馈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于公开日后15日内向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报送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公开的时间,公开的网站地址,公开的内容,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应,存在的问题,有关对策及意见建议等,该项工作已经完成。11月15日—20日,市财政局对市本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按照上级布置,依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非税[2016]4号)文件,我市停征和整合了部分政府性基金。同时我们及时对省文进行了转发,2016年5月份,在**财政网更新公布了《2016年**市收费目录清单》,此次停征和整合的政府性基金涉及土地征收、建材、电力等行业9个基金项目,分别是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区、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合并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合并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2016年8月份,按照上级布置,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在**财政网更新公布了《2016年**市收费目录清单》。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

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充分依托**省政府采购网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将采购人及经办人、政府采购预算或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产品需求及配置、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产品和价格、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情况等政府采购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16年共计公开采购需求信息公告2689条,中标、成交结果公示2432项,政策法规公告25条,处理决定16条。全市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于2016年7月全线贯通,有效防止了因评标专家信息泄露造成的不公正现象,维护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1起,无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财政干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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